当前位置:首页 > 人物资讯

新冠肺炎科普 | 居家医学观察,防护别掉以轻心

发布时间:2020-01-27 15:39:47    来源:健康中国、中国疾控动态    浏览量:   作者:

谁需要“居家医学观察”?

怎么“察”?

家人又该怎么办?

“居家医学观察”全攻略

一起来看看↓↓↓

No.1

什么是密切接触者?

与病例发病后有如下接触情形之一,但未采取有效防护者:

01

与病例共同居住、学习、工作或其他有密切接触的人员,如与病例近距离工作或共用同一教室或与病例在同一所房屋中生活。

02

诊疗、护理、探视病例的医护人员、家属或其他与病例有类似近距离接触的人员,如直接治疗及护理病例、到病例所在的密闭环境中探视病人或停留,病例同病室的其他患者及其陪护人员。

03

与病例乘坐同一交通工具并有近距离接触人员,包括在交通工具上照料护理过病人的人员,该病人的同行人员(家人、同事、朋友等),经调查评估后发现有可能近距离接触病人的其他乘客和乘务人员。

04

现场调查人员调查后经评估认为符合其他与密切接触者接触的人员。

No.2

可疑暴露者?

可疑暴露者是指暴露于新型冠状病毒检测阳性的野生动物、物品和环境,且暴露时未采取有效防护的加工、售卖、搬运、配送或管理等人员。

No.3

什么是疑似病例?

发病前两周内有武汉市旅行史或居住史;或发病前14 天内曾经接触过来自武汉的发热伴有呼吸道症状的患者,或有聚集性发病。

同时,符合以下临床表现:

一是发热;

二是具有肺炎影像学特征,即早期呈现多发小斑片影及间质改变,以肺外带明显。进而发展为双肺多发磨玻璃影、浸润影,严重者可出现肺实变,胸腔积液少见;

三是发病早期白细胞总数正常或降低,或淋巴细胞计数减少。

No.4

什么情况下,

可以居家医学观察?

密切接触者或可疑暴露者须进行医学观察。医学观察包括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目前,各地主要采取的是居家隔离医学观察。

医学观察期限为被观察对象自最后一次与病例发生无有效防护的接触或可疑暴露后14天。

观察期满未发病者可恢复正常的学习、工作和生活。

No.5

居家医学观察期间,

应注意哪些事项?

01

居家医学观察期间,被观察对象不得外出,并主动接受当地医疗卫生机构的定期询问等。

02

被观察对象要佩戴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或N95口罩,使用过的口罩应用塑料袋或保鲜膜严密包裹后丢入垃圾桶。佩戴新口罩前、处置完使用过的口罩后,均需要及时洗手,洗手时要使用流动水和肥皂或洗手液正确洗手,避免经手污染其他物品,造成二次传播。

03

开窗通风,使室内空气直接与室外空气交流,保持室内空气流动, 降低室内致病菌的浓度,减少疾病传播风险。

04

居家医学观察期间,被观察对象应拥有独立房间,尽可能减少与其他家庭成员的接触。如条件不具备,请至少保证一米以上的距离。被观察对象的生活用品与其他家庭成员完全分开,避免交叉污染。餐具应单独清洗,可用消毒剂清洗,也可用开水蒸煮方式进行餐具消毒。换洗衣物、毛巾等可用消毒剂浸泡后再清洗,也可采用蒸煮消毒。

05

居家医学观察期间,被观察对象静养为主。食物要清淡、多样化,保证营养充足。心态要平和,不能着急、害怕。保证睡眠充足,减少上网、长时间看视频等。

06

居家医学观察期间,出现病情加重,应及时前往医院就诊。要全程戴口罩,尽量避免坐公共交通工具,以免传染他人。

No.6

居家医学观察期间,

家人应该做好哪些防护?

01

最好固定一个身体健康状况好的家属来照看被观察者。

02

不与被观察者共用生活用品、餐具等,避免间接传染。

03

与被观察者接触,或进入被观察者房间,都应佩戴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或N95口罩。口罩要按时更换。如果口罩变湿或是变脏,应立即更换,并用流动水和肥皂或洗手液洗手。

04

不要直接接触被观察者的分泌物,特别是痰液和粪便。使用一次性手套处理被观察者的尿便和其他废物,摘掉手套后也需要洗手。

05

做好室内消毒,用消毒剂清洁餐桌、床头桌、卧室家具等台面,被观察者的床单、被罩、衣物应以60℃到90℃的水浸泡清洗并彻底烘干。

06

观察自身健康状况,出现发热、咳嗽、发力等症状时,特别是伴有呼吸困难时,请及时就诊。

来源:健康中国、中国疾控动态

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 "来源:XXX(非西部生态环保在线http://www.xibuhbw.com)" 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概不承担任何责任。如有其他问题,请联络本网编辑室,邮箱(投稿发至邮箱):1050326106@qq.com 联系电话:18608025729
2、凡本网注明"来源:西部生态环保在线" 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西部生态环保在线。如转载,须注明"来源:西部生态环保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7日内与西部生态环保在线取得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作出反映或更正。
4、如未在指定的时间内与西部生态环保在线进行有效沟通的,本网将视同为未曾联系,因此本网将不能给予答复、解决。
5、任何单位或个人认为西部生态环保在线的内容可能涉嫌侵犯其合法权益,应及时向西部生态环保在线书面反馈,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和理由,本网在收到上述文件并审核后,会采取相应措施。
6、基于技术和不可预见的原因而导致的服务中断,或者因用户的非法操作而造成的损失,西部生态环保在线概不负任何责任。 7、凡是网上查询不到且持有本网过期工作证件的人员,利用本网的过期工作证件在外开展任何工作均属于其本人的个人行为,与本网无关。
责任编辑:青山
相关新闻

友情链接

西部基层在线 百灵环保网 人民日报社市场报网络版 巴蜀新闻网 四川微视新闻网 嘟嘟新闻网 星空观察网 翱翔文化建设网 众识网
关于我们  |  网站概况  |  法律顾问  |  服务条款  |  人员查询  |  广告服务  |  供稿服务  |  网站声明  |  版权所有  |  联系我们

投稿邮箱:1050326106@qq.com     电话:18608025729    0817-3786040
备案号许可证:蜀ICP备19010992号    川公网安备 51130402000057号
Copyright© 2019 西部生态环保在线 版权所有 四川吉祥云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所有   指导单位:中国新闻传媒集团    技术支持:鸿达网络
本网部分内容转自其他媒体,转载的目的是为了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因作品问题请在七日内联系本网。